又有几个娱乐圈名人被曝光吸毒,又有一大批网络群众表示愤慨。
暂且假设吸毒的指控是成立的(这句话原本属于废话,但在我们这个充满谎言的环境里,这是不得不采用的条件从句。即便如此,我仍经常因此遭到抨击),这里面有两个层面的评判。
首先是法律的。如果他们违法了,证据充足,那就按法律办事。无需赘言。
第二是道德层面。也就是说,广大群众要不要扮演道德判官?
在我看来,这主要取决于被控者所犯的事,是否伤害到他人。一般认为,吸毒会上瘾,会颓废,会倾家荡产。按此逻辑,他伤害的,是他的家人。因此,能对他进行道德评判的,也是他的家人。当然,如果他因吸毒而影响工作,他的雇主有权开除他。
但,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“群众”,何必义愤填膺呢?关你们何事?
唯一的逻辑是:名人是道德楷模,因此,他们的一切都值得我们蝇头百姓仿效。
而这个逻辑是不成立的。名人之所以有名,排除那些纯粹炒作出来的伪名人,一般是因为他们在某个方面有突出的才华和成就,而不是他们面面俱到样样都值得我们学习。如果我们把他们当作道德标兵,那是我们自己定位出了错。
名人私下的某些“劣迹”,比如吸毒、嫖妓、包二奶,只要花费的不是纳税人的钱,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。我们别都把自己摆到他们家人的位置上,来评头论足,甚至痛心疾首,捶胸顿足。你若有这样的反应,在我看来纯属自讨苦吃,因为,名人的隐私不管我们的事,而且你从八卦媒体或网络上了解的,也只是一点皮毛,既没多少准确性,更谈不上全面。比如你知道这个人为什么要high?那个人又为什么会去找小姐?你能做的,也就是从此拒绝观看该人的作品,其性质跟他老婆一哭二闹三上吊是一样的。那是你的权力,正如他老婆要离婚是她的权力。
毒品有各种各样,有些危害很大,有些据说跟香烟差不多。你听说过哪个道德标兵主张彻底取缔全国的香烟产业吗?毒品的作用也不能一概而论,有些人把它当作某种娱乐,有些则无法自拔。吸食毒品在某些行业非常普遍,当然普遍不等于合理,但这会给道德人士的多数派优越感当头一棒。
请别误解我。我从来没吸过毒(任何形式),也反对吸毒。看着自己喜欢的歌手Whitney Houston一点一点成为毒品的牺牲品,觉得非常可惜。但人家要葬送自己的前程、要慢性自杀,我又能怎么办?惋惜归惋惜,但归根到底那是她的事情。
退回二十年前,碰到这种新闻,我也会不由自主地加以谴责,甚至找出一大堆该人堕落的理由。后来,我想明白了,那是他和他家人的事情,无需我这个外人来做任何道德评判,因为我没有这个资格,因为我并不了解他的整个生活。我所知道的,只是他的部分作品。看过他的作品,不等于我就因此有资格成为高高在上的道德判官。搁到他的位置上,我可能还不如他呢。